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關于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這些信息要了解!
參保對象
本次萍鄉市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對象覆蓋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大中專學生,以及國家和江西規定的其他人員。另外,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醫保繳費集中征繳期從2019年10月1日延續到2020年3月31日,且原則上超過集中征繳期不允許參保,只能參加下一年度的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連續參保繳費人員,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標準暫按2019年標準執行,每人250元。2019年已按220元標準繳納個人參保費用的,差額30元部分,在繳納2020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費用時一并補繳。首次參保或中斷參保繳費人員,續保時應自2017年參保年度起補繳個人應繳未繳的參保費用,補繳后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注意:2019年未正常繳費人員(包括中斷、欠費人員),10月1日后,需參保人到參保所在縣(區)醫保經辦機構,由醫保業務人員手工核定費用后,傳遞給稅務部門進行繳納。
特殊參保政策1.新生兒參保。新生兒應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參保的,醫療費用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2.政府補助對象。城鄉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特困供養對象、貧困建檔立卡戶、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省政府規定的失業的十四類退役士兵、重度殘疾人、在校大學生以及其他符合補助條件的人員由各級財政全額資助參保。其中,(1)全日制在校大學生、中職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參保;(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特困供養對象、貧困建檔立卡戶、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省政府規定的失業的十四類參戰退役人員、重度殘疾人等的參保由民政、殘聯、扶貧移民等部門負責。
3.特殊人員。存在特殊情況的城鄉居民(流動人員子女、新生兒、退伍軍人、大學生畢業返鄉人員、新遷入人員、出國人員回國、勞改服刑期滿人員、未中斷參保繳費險種間接續等特殊城鄉居民),只需繳納當年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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