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近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發布2021年上半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及應繳納養老保險費共分為十二檔(2021年上半年江蘇省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詳見附件)。
《通知》同時規定,從2020年1月1日起,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預繳當前結算期之后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辦理社會保障卡通過銀行代扣的方式進行代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市區具體情況,現就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市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
二、申報方式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采用柜面申報和網上申報兩種方式。
(一)柜面申報。
各單位按規定填報《南通市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南通市2020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各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參保人數10人以上的需另附Excel電子文檔進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相關表格可到市區各社會保險辦事窗口領取或從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為:http://rsj.nantong.gov.cn/ )“資料下載”欄內下載。
(二)網上申報。
1.已開通網上經辦服務的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辦事規則和協議書約定辦理申報業務,無需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紙質材料。
2.用人單位應保證網上申報數據的真實可靠,并對所申報的數據承擔法律責任。
三、申報時間
此次申報時間為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24日。
四、申報地點
市本級申報地點: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市政務中心裙樓三樓40號至47號窗口;
原崇川區申報地點:南通市青年中路128號崇川區便民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原港閘區申報地點:港閘區江海大道696號和豐大廈B座港閘區便民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開發區申報地點:開發區宏興路9號能達大廈東裙樓二樓;
通州灣示范區申報地點: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濱海大道66號南通市政務服務分中心一樓大廳;
通州區申報地點:通州區碧華路197號通州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五、申報口徑
(一)社會保險各險種實行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申報。
(二)申報的繳費基數執行時間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三)用人單位應按照職工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資性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申報職工個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月繳費基數。職工月工資收入低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3368元)的,按下限申報;高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19335元)的,按上限申報。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如公布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再行調整。
六、其他事項
(一)按照疫情期間國務院有關“緩減免”工作要求,市區今年的基數申報采取承諾制自主申報,各單位必須按要求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二)用人單位應當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情況,接受職工監督,并將原始資料留檔備查。
(三)2020年7月以后已辦理基數申報并審核通過的,無需重復申報,2020年7月至10月應繳出現的基數差到柜面申報。
(四)為進一步方便廣大用人單位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業務,市區范圍內全面推行就業和社會保險網上經辦,正常繳費單位均可開展網上申報工作,希望廣大用人單位盡快納入并使用網上經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