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最新萊蕪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單位和個人多少錢一個月?僅供參考。
(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統一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下調至16%。需要說明的是,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因為根據現行養老金計發辦法,養老待遇與單位繳費比例不掛鉤,也就是說單位繳費比例高低與養老金計發水平沒有直接關系。今年,我省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繼續上調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讓廣大退休人員的“錢包”更鼓、養老保障更加殷實。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實施方案》規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再次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下調費率期間,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達到合理支付月數范圍的,停止下調。
(三)調整完善社保繳費基數政策。一是擴大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根據國家規定,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時,以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依據,最低不低于60%,最高不超過300%。過去,把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作為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也就是俗稱的“小口徑平均工資”。根據《實施方案》,現將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人員的平均工資加權計算,作為“全口徑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二是完善個體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政策。過去,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養老保險,是在“小口徑平均工資”的60%-100%之間,選擇繳費基數,今后可在“全口徑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適當繳費基數。
(四)加快完善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提出,在統一全省養老保險制度和主要政策的基礎上,年底前實現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省級統收統支,促進養老保險制度持續穩定運行。這一目標比國家要求提前了一年。目前,我省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和主要政策基本實現了全省統一,省人社廳、財政廳等部門正在加緊制定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方案,強化省級調控力度,合理均衡各地負擔。
(五)穩步推進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提出,征收體制改革到位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他險種的繳費,除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交由醫療保障部門征收外,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繼續征收;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社保費征管職責如期劃轉稅務部門。人社、稅務、財政、醫保部門將共同推進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加強信息共享,確保征收工作有序銜接。在征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避免造成企業生產經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