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最新張家口最低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單位和個人多少錢一個月?僅供參考。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河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是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以,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考慮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穩步推進社會保險征收體制改革,密切協調配合,抓好工作落實,確保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費負擔有實質性下降,確保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按時足額支付。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4月23日
河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減稅降費決策部署,改革完善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社保)制度,穩步推進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和全國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會議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照16%執行。
二、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繼續實施失業保險費率1%政策,其中用人單位0.7%,職工個人0.3%。
三、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
自2019年5月1日起,調整就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口徑。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其中,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按照各統籌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
完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在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按20%繳費比例繳費。
2019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計算基本養老金時,仍使用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今后年度過渡辦法,按照國家要求,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四、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省改革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要求,結合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等措施,進一步健全養老保險政策體系,完善基金預算收支管理,強化缺口分擔機制,落實工作考核獎懲機制,抓緊建立省級集中的信息管理系統,2020年底前實現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
五、落實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認真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2019年度基金上解比例按照3.5%執行。各地要嚴格執行調劑方案,充分發揮內在激勵約束作用,更好地均衡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增強基金可支付能力。
六、穩步推進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
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和城鄉居民社保費征管職責如期劃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其他險種繳費,目前暫按現行征收體制繼續征收,穩定繳費方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財政、醫保部門要抓緊推進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等各項工作,切實加強信息共享,確保征收工作有序銜接。妥善處理好企業歷史欠費問題,在征收體制改革過程中不得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避免造成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同時,按照省統一部署,合理調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預算。
七、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建立省政府負責同志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醫保、統計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降低社保費率和社保費征收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各市縣政府也要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降低社保費率以及征收體制改革過渡期間的工作銜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八、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充分測算降低社保費率對當地社保基金收支產生的影響,加強預測預警,制定并落實防范化解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醫保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