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廣西異地社保轉移流程
一、養老保險關系從廣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轉出。
1、參保的代理人員出具接收養老保險關系的社保部門的證明材料。
2、人事代理部統一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申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
3、代理人員到人事代理部領取《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并按其具體要求辦理養老關系轉入申請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代理人員將《聯系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原件驗訖,收復印件)、《養老保險手冊》交給人事代理部。
5、人事代理部統一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辦理養老關系轉移手續。
6、代理人員到人事代理部領取養老保險對賬單、養老保險轉移單、養老手冊。
7、代理人員把養老保險轉移單交給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入賬。
二、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到廣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
廣西行政區內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辦理流程:
1、代理人員把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交回人事代理部并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代理人員統一將材料上報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
3、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將審批通過的《申請表》返還廣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
4、廣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通知客戶領取材料。
5、代理人員憑《申請表》回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關系轉出手續。
6、代理人員把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交回人事代理部。
7、人事代理部交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養老手冊給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核并計入個人賬戶。
所需資料
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辦理流程
1、條件: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2、大致辦理流程:
(1)、代理人員把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交回人事代理部并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各一張(原件驗訖)。
(2)、代理人員統一將材料上報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
(3)、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將審批通過的《申請表》返還廣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
(4)、廣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通知客戶領取材料。
(5)、代理人員憑《申請表》回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關系轉出手續。
(6)、代理人員把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交回人事代理部。
(7)、人事代理部交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核并計入個人賬戶。
溫馨提示:
1、廣西人才交流中心社會保險受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辦理程序、所需材料均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最新頒布的政策規定為準。
2、每年七月領取上年度繳納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
3、由于社保費屬于代收項目,非人事代理收入項目,所以人事代理部只能開具養老保險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