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于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條件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全國統一政策、省級統籌,養老保險關系在全國范圍內可互轉。跨省轉移須將社保基金連同社保關系、繳費年限一起轉移,省內轉移只轉社保關系和繳費年限。
辦理材料
1、身份證
2、社保編號
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不包含轉出地社保機構工作時間)
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