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我們國家為了保障社會上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而推出的一種補貼政策,符合申請條件的居民可以直接申請。那么大家知道南陽最低保申請條件是什么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南陽低保申請條件
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一)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本辦法所稱的無勞動能力:
(一)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辦理時限
政府應當自受理低保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村)居委會協助下,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束后,村委會會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無異議的公示5天(對爭議較大的重新組織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實)。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將申請材料報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自受到申請材料18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對有異議的,區民政局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