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法已經將起征點調至5000元,沒有設立明確的抵扣機制,按常理來說,這是個惠民政策,但是卻被很多謠傳的稅后到手工資圖給整糊涂了。
對于沒有個稅計算基礎的同學,在起算器上算來算去,又再一次被這個圖給蠱惑住了,刺激到敏感的神經。都認為起征點雖然提高了,但是到手的工資卻反而變少了?
劃重點:
大多數人不會出現社保繳費大幅增加的情況,就算按實際收入多繳了社保費也并不吃虧。
目前的繳費標準是怎樣定的?一般來說,各地以統計部門發布的上一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以基數的300%作為上限,60%作為下限。對大多數人來說,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都在這個區間里,所以繳費基數就是自己的實際工資,不存在“按最低工資繳費”一說。
只有收入落到這個區間之外的人,才按上下限作為基數來繳費。有的地方把這個基數下限設置成了“最低工資標準”,在這種情況下也只有實際收入剛好是最低工資標準的人,才按最低工資繳社保。對大多數人來說,既然不存在“按最低工資標準繳社保”,也就不可能出現社保繳費大幅增加的情況。
人民日報觀點
實際情況究竟如何?這里需要搞清楚幾個問題。
第一,針對社保費的政策并沒有變化,變化的只是征管方式。
社保費為什么要改由稅務統征?《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說得很清楚,要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執法統一性,統一稅收、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征管服務標準。所以企業社保繳費的變化,實質上不是哪個部門征收的問題,而是社保繳費規不規范的問題。
第二,征管能力增強后,國家會統籌考慮,根據實際調整。專家表示,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社保費之后,征管能力確實會增強。但國家層面會考慮企業負擔實際問題,在當前情況下不太可能出現企業負擔飆升的情況。目前社保繳費究竟是什么樣的現狀?不按規定繳費,到底是普遍現象還是個別現象?如果規范之后征收率明顯提高,那是不是社保費還有下調的空間?國家會統籌考慮,在扎實調研、精確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
實際上,我國社保費率已階段性降低。2015年以來,我國先后4次降低社保費率,總體社保費率從41%降到37.25%,減少企業成本約3150億元。今年,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稱,自今年5月1日起,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專家透露,有關部門也在考慮繼續降低社保費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