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西社保轉移的條件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 2、是桂林市戶籍的; 3、在桂林已經開戶繳納社會保險的; 4、已有社保繳費記錄達2個月以上的。
(二)廣西社保轉移資金計算方法
1、養老保險
1) 個人賬戶余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了就本息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個人賬戶的全部儲蓄額計算轉移;
2) 統籌資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2、醫療保險:全額轉移。
(三)廣西社保轉移所需提供資料
1、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 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2、身份證復印件
(四)廣西社保轉移辦理方法
提交資料給到GLE HR社保專員Guan, Yu Hong /GLE/HR辦 理養老保險轉移,醫療保險需要本人自行到醫療保險所辦理。
廣西社保轉移部門地址:
養老保險:桂林市秀峰區依仁路24號養老保險所
醫療保險:桂林市象山區中山南路86號桂林市醫療保險所
(五)參保人離開桂林就業,需要將社保關系從桂林轉出的,須進行以下操作:
1)咨詢新就業地社保局是否接收社保關系;
2)參保人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桂林社保局打印《基 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社保局申請 辦理轉入手續。
廣西社保轉移溫馨提示
考慮到目前跨省就業的人員流動性較大,每換一次就業地就辦理一次社保轉移,手續重復麻煩。因此建議員工暫時不辦理轉移業務,退休后可按以下辦法享受養老待遇:
(一)若其中一處參保地的參保年限達到10年,可將其他地的繳費轉移到該地,并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二)若各地參保的年限均未達到10年,可以將各地養老保險繳費轉移入戶籍所在地,回到原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以上手續只需參保人本人持身份證到社保所提出申請,社保所會為辦理人辦理所有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