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因為換工作,之前公司買的社保也要進行轉移辦理。很多人不知道社保關系轉移辦理的條件和流程。這里小編為大家整理出蘇州社保關系轉移辦理的條件和辦理流程,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范圍對象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職工醫療保險后跨統籌地區流動人員。
二、從市區統籌范圍轉出??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社會保障卡,填寫《蘇州市區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情況,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欠繳社會保險費或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超支使用的,應先按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辦妥參保手續后,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蘇州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
三、從外地轉至市區統籌范圍
1.在市區統籌范圍(包括: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高新區)辦妥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后,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填寫《蘇州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并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記載參保人員的歷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情況。
四、有關事項
1.蘇州市區統籌范圍包括: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高新區。
2.參保人員跨省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轉出、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資金轉移手續, 轉移資金按下列方法計算:
⑴個人賬戶儲存額: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本息;
⑵統籌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比例計算。
3.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時,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實際結余金額的,應隨同轉移。
其中:對轉出市區統籌范圍的人員,轉入地醫保經辦機構不能接收個人賬戶余額的,應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上注明,并提供參保人員本人的工商銀行卡賬號、手機號碼,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將個人賬戶結余金額通過該賬戶支付至本人;
從外地轉入市區統籌范圍的,轉入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到賬后,于本結算年度末個人賬戶清算時予以結轉使用。
4.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參保人員,流動至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或在非戶籍地首次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原已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的,新參保地不辦理接續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在原參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