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內社保轉移流程:
一、吉林省省內社保轉移基本原則
1、權利義務對應原則。參保人在各參保地按規定參保繳費,養老保險待遇根據本人繳費情況按規定計發。
2、責任共擔原則。各參保地要負責保管好參保人的參保繳費信息,分段計算應承擔的養老待遇支付責任。
二、吉林省省內社保轉移適用對象
1、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適用本辦法。
2、參保人跨省(區、市)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三、吉林省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后,應當向原參保地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并存檔。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發給參保人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在參保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同時,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轉入新參保地。
吉林省跨省社保辦理流程:
一、所需資料:
1、吉林省接收地社保開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須提供轉移人身份證號碼、轉入地社保所在銀行名稱及轉入地社保帳號。
2、本人須持《接收函》、社保手冊、終止合同書到公司辦理社保轉移手續。轉移手續辦理時萬家盛世人力資源公司會給轉移人開具
《養老保險轉移清單》及《養老保險帳戶明細》。
3、本人須持由公司開具的《養老保險轉移清單》到醫療保險辦公室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手續及醫保帳戶結清手續。
二、轉移程序:
第一步: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第三步: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第四步: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后15個工作日內,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并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
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第五步: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