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社會保障卡需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正、反面復印)、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一張(符合二代身份證標準照片)。
二、社會保障卡辦理地點
1、機關事業企業人員(企業人員:指醫療保險統一由單位代扣代繳人員)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人社局大廳15號社會保障卡窗口辦理;
2、城鎮其他參保人員到本人身份證地址的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窗口辦理;
3、鄉鎮人員按本人身份證地址到鄉鎮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鄉鎮沒有設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的到鄉鎮政府辦理;
4、身份證為外市縣或外省人員、在梅河口市就業或者在梅河口市參保(醫療保險或者養老保險)的人員,到梅河口市居住地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窗口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
說明:鄉鎮社會保障卡業務受理地點
山城鎮、紅梅鎮人力資源保障所辦公地點在鎮政府大廳;其它鄉鎮的人力資源保障站(所)辦公地點在鄉鎮政府,由兼職社會保障卡(或新農保)業務工作的人員辦理。
三、社會保障卡業務功能
社會保障卡(也稱一卡通)具有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業務功能,并且加載了金融業務的多功能卡,可以實現一卡多用。社會保障卡的其它人社業務功能按照省廳統一開發進度將逐步開通。
四、社會保障卡的掛失、解掛、補卡、換卡業務
社會保障卡丟失的,持卡人應第一時間電話分別告知聯名銀行(卡面標識的銀行既為聯名銀行)和人社局社會保障卡服務窗口進行臨時掛失;臨時掛失后持卡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時到聯名銀行社會保障卡業務窗口和人社局社會保障卡服務窗口分別辦理正式掛失和補卡手續;
五、社會保障卡全省統一辦理,首次辦理不收取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