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簽注可在各出入境辦證大廳自助辦理
據介紹,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辦證大廳逐步推廣電子港澳簽注自助服務,7月15日全部啟用;年底前,延伸至部分公安派出所,提供多點、多渠道、高效率的出入境辦證服務。
“網上、微信支付”辦證服務功能逐步推出
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辦證收費窗口將開通POS機刷卡支付功能;年內,逐步推出微信、銀聯卡在線等出入境網上支付新功能,實現快捷、便利繳費。此外,預計今年年內,實現網上辦證量占出入境辦證總量的比例從目前的20%上升到50%;實現微信預約辦證超20萬證次。
非滬籍居民在滬辦理出入境不再審核社保
以往,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戶籍人員,分為7種不同的身份類別,可辦理相應種類的出入境證件。申請時,需提交連續一年以上的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在學證明、戶口簿等材料。如今,根據上海公安新出臺的《關于擴大非上海戶籍居民在上海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規定》,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戶籍人員,持上海市居住證和二代身份證就可以辦理各類出入境證件(赴港澳定居除外),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證明,不再審核社保繳納情況。
相比原有政策,新政策帶來的第一個變化是放寬了辦證條件。例如,按照原政策,要求最近一年連續繳納社保,但很多人才由于工作未滿一年,或是更換工作造成社保繳納中斷,而無法滿足辦證條件。新政策不再審核社保繳納情況,對居住時間也沒有要求。
第二個變化是擴大了辦證范圍。比如有些在上海的國企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外省市居民是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現行政策,不能異地辦證,只能回戶籍地申請出入境證件。新政實施后,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申請人,在提交單位同意辦證的意見函后,就可以在上海辦證。
第三個變化是簡化了辦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