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了 《青島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 (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從申領人角度,告知市民什么是社保卡,社保卡有哪些功能應用,由誰來負責發行、管理和經辦服務,社保卡要發給誰、怎么申領、怎么使用、在哪里使用,以及信息安全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引導市民正確申領和使用社保卡。
據悉,目前我市社保卡集中批量換卡工作已基本結束,尚未換領新版社保卡的,我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直接就近到發卡銀行網點申領,也可以通過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等管理單位代為申領。
新成立的單位、駐青高校等新增參保人員數量較多的單位,參保人員的社保卡應在單位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當月,由單位統一代為辦理。由單位代辦的,只需提供單位介紹信和代辦人身份證,并根據要求提供申請辦卡人員花名冊 (電子版)和身份證復印件即可,不需要再與銀行簽訂協議,并進行單位發卡銀行網上綁定。
個人初次申領社保卡時,只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符合申領條件的,發卡銀行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發卡;對于社保卡掛失補換卡,要求7個工作日內向申領人發卡。社保卡臨時卡則要求即時發放,時效性要求很高。
根據《辦法》規定,青島市社保卡的發放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社會保險的中國公民、港澳臺人員、華僑、外國人。社保卡上中國公民的姓名使用規范漢字表示,其他人員姓名采用與有效身份證件登記一致的漢字或者字母表示。社保卡的制卡信息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信息為準,照片信息以居民二代身份證照片為準,均可從公安部門獲取。
同時,為了方便學生兒童申領新版社保卡,對于沒有照片信息或照片信息不符合制卡要求的,監護人可自愿為孩子申領不印制照片信息的社保卡,需換領印制照片的社保卡時,由原發卡銀行負責換發。在校學生兒童社保卡的原申領渠道不變,仍需到學校幼兒園的發卡銀行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