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2017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湘人社發〔2017〕42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580元/月、1430元/月、1280元/月、1130元/月;我省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5元/小時、13.4元/小時、12.4元/小時、11.6元/小時。適用時間從2017年7月1日開始執行。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并報省廳備案。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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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多省市上調今年最低工資標準
據統計,截止目前,全國多個省市已經上調了今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數據顯示,地方政府上調最低工資的步伐有所放緩,漲幅明顯回落。
從今年4月開始,上海將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190元上調至2300元,增加了110元。隨后,各地陸續上調最低工資標準。6月起,山東、甘肅開始執行新的工資標準。7月,進入最低工資的密集調整期:天津、江蘇、福建、貴州、湖南同時執行各自新的標準。北京市也宣布,將于9月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調整為2000元。
本輪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的省市增加到3個,即上海、天津、北京。
記者統計發現,全國各省市最低工資標準相差較大。最低工資較高的地區,多為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而西南、西北、東北等地的工資標準較低,西藏和廣西排名墊底,廣西第四檔最低工資僅為1000元,不及上海的1/2,成為全國工資標準最低的地區。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總經濟師張永軍分析指出:總體來看,全國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基本上與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大體一致。除了經濟發展水平之外,影響最低工資標準的還有物價水平、勞動力的供求關系等因素。
根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2年至少調整一次。數據顯示,每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數量和調增幅度,都在下降,張永軍分析了其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