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陜西省人社廳發出關于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人社部門及相關單位切實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
據了解,目前陜西省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補貼標準仍執行2015年相關文件政策。其中,從事室外作業人員防暑降溫費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每人每天補助25元高溫津貼。
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 每人每天補助25元高溫津貼
據了解,目前陜西省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補貼標準仍執行2015年相關文件政策。
其中,防暑降溫費執行范圍為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發放時間從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陜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從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陜西省人社廳提醒,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支付以及被診斷為職業性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40℃以上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7月以來,陜西省出現大范圍持續高溫天氣,部分地區最高氣溫超過40℃。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溫天氣應對工作,婁勤儉書記、胡和平省長作出專門批示,切實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陜西省人社廳發出關于做好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人社部門及單位要切實保護高溫天氣期間勞動者的生產生活安全。
針對今年夏季極端高溫天氣,要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室外露天作業時間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高溫天停止縮短工作時間 不得扣除或降低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按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各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此外,文件中提到,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心職工健康、落實社會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市、各單位要從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的高度出發,統籌安排,采取措施,認真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
各市、各單位要強化責任,落實政策,著力解決思想不重視、制度不健全、安排不合理、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將涉及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單位作為重點檢查對象,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依法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