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長汀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下面為大家搜集了詳細的內容,以作為參考!
溫馨提醒:2017年的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相關內容暫未公布,先沿用此前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
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及適用范圍表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及適用范圍表
此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對外公布了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經省政府研究,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以及適用范圍進行了新的調整,新的標準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省政府表示,執行過程中,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項參考因素發生較大變化,省政府將再適時作調整。
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屬廈門思明區、湖里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最高,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清流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明溪縣、將樂縣、尤溪縣、大田縣、順昌縣、光澤縣、浦城縣、松溪縣、政和縣、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壽寧縣、周寧縣、柘榮縣、屏南縣最低,為1130元。泉州市的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約居中上水平,為1350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為1230元。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屬廈門思明區、湖里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最高,每小時為16.0元。清流縣、寧化縣、建寧縣、泰寧縣、明溪縣、將樂縣、尤溪縣、大田縣、順昌縣、光澤縣、浦城縣、松溪縣、政和縣、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壽寧縣、周寧縣、柘榮縣、屏南縣最低,為每小時12.0元。泉州市的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南安市、石獅市、晉江市、惠安縣為每小時14.3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為每小時13.0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福建省政府下發《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的通知》,從7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
目前福建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檔1500元、1350元、1230元、1130元;
根據《通知》,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設四個檔,分別為:
●1500元/月
●1350元/月
●1230元/月
●113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
●16.0元/時
●14.3元/時
●13.0元/時
●12.0元/時
來對照:福建最低月工資標準也設也四個檔,分別為:
●1320元/月、
●1170元/月、
●1050元/月、
●950元/月。
福建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也相應設四個檔,分別為:
●14.0元/時
●12.4元/時
●11.1元/時
●10.1元/時
溫馨提示:
在《最低工資規定》明確,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及最低工資調整新規定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