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濟寧社保月繳費基數調整方案
省人社廳《關于公布2017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及計發待遇基數的通知》確定2015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8197元,以此為依據,我市2017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高月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14549元,最低月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910元。
2017年我市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分為三檔,分別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80%、60%,即4850元、3880元、2910元。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仍按26%的比例繳納,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18%、個人繳費比例為8%;基本醫療保險按9%的比例繳納,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7%、個人繳費比例為2%。
個體、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9%。
社保基數調整流程如下:市直各參保單位可登錄市社保局網站(http://www.sdjnsi.com),在“資料下載”欄下載《2017年參保單位申報職工繳費基數一覽表》等相關表格,按規定填寫,經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確認,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將有關數據上傳至市社保局網站“社會保險網上服務”系統;數據上傳后,攜帶有關表格的紙質和電子版到社保服務大廳辦理繳費基數申報等有關手續。單位繳費基數調整后,可通過網上申報繳費或直接去征繳大廳辦理繳費手續,按規定繳納6月份的社會保險費;同時應根據省人社廳、市人社局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補繳1-5月份執行新繳費基數后差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以便市社保局為2017年度退休的人員計發退休待遇。
相關規定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歷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后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