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17社保基數
(1)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8%,個人按繳費工資的8%;
醫療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9%,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六區”);單位按繳費基數的7%,個人按繳費工資的2%(“四市”);
失業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個人按繳費工資的0.5%(農業戶口個人不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按行業種類分別為0.7%、1.2%、1.9%,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個人不繳納。
備注:
青島六區:市南區、市北區(含原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含原黃島區、膠南市)
青島四市:膠州市、即墨市、萊西市、平度市
(2)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原則上不超過12%。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過20%。
自由職業人員繳存比例仍按單位和個人各5%或單位和個人各12%執行,單位和個人部分均由自由職業人員承擔。
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應在規定范圍內隨繳存基數同時調整。同一單位只能執行同一種繳存比例,并且單位繳存比例不得低于職工繳存比例。
青島2017社保繳費基數
據了解,參保單位和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申報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基數申報時間為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2017年度參保單位申報社保繳費基數主要采用“在線申報”和“自助申報”兩種方式。“在線申報”的參保單位可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qdhrss.gov.cn),單位人數50人以下的使用“在線錄入”方式直接申報,50人以上的使用“在線導入”方式申報。無法進行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可到社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通過自助服務設備進行“自助申報”。
據悉,2017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申報社保繳費基數仍分為三個比例檔次,分別為上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80%、100%。需調整比例檔次的靈活就業人員,應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期間集中申報。其中,在市內三區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社會保障卡到指定的交通銀行社會保險代扣代繳經辦網點辦理申報事項;在其他區(市)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到當地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申報事項。靈活就業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自動沿用其今年選擇的比例檔次確定2017年度社保繳費基數。
據青島市人社局工作人員介紹,社保繳費基數的準確性直接關系到參保人員的社保待遇狀況。瞞報、漏報、少報社保繳費基數,將直接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待遇水平,損害參保人員合法的社保權益。因此,參保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按時準確申報社保繳費基數,認真落實參保職工簽字確認及公示制度,保證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工作公開、透明、真實。參保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繳費基數的,依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第八條和第三十條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