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2017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據小編了解到2017年開始長春社保繳費參照上上年平均工資,如下為具體內容,僅供參考!
2017社保繳費基數長春
長春市社會保險局綜合業務處處長張東輝說,自2017年起,將以上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10%的300%、60%為標準,確定職工核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上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10%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也可以選擇上述標準的120%、110%、80%、60%為繳費基數。
為了方便參保單位網上申報社會保險業務,提高網上經辦效率,長春市社保局開發增加了影像資料上傳功能。從明年起,按規定辦理參保繳費的單位可足不出戶,通過“長春市網上業務經辦系統”申報辦理社保業務。
另外,為促進大學生創業,我省在養老保險方面也有扶持政策,“畢業5年之內的大學生,含技校學生,進入大學生創業園工作的,可以比照城鎮個體工商戶,以20%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同時繳費基數可以在核定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之間,也就是我們所說的60%和300%之間自由決定。”張東輝說。
對于大學生靈活就業的,長春市社會保險局個體分局副局長李希秋說,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或個體經營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的,依據個人自愿的原則,可以從畢業當月起,按照歷年使用的社會平均工資核定的繳費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但補繳時間不得早于1996年。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補繳年限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計算。此項政策期限至2017年年底。
2017年開始長春社保繳費參照上上年平均工資
長春市社會保險局綜合業務處處長張東輝說,自2017年起,將以上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10%的300%、60%為標準,確定職工核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上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10%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也可以選擇上述標準的120%、110%、80%、60%為繳費基數。
為了方便參保單位網上申報社會保險業務,提高網上經辦效率,長春市社保局開發增加了影像資料上傳功能。從明年起,按規定辦理參保繳費的單位可足不出戶,通過“長春市網上業務經辦系統”申報辦理社保業務。
另外,為促進大學生創業,我省在養老保險方面也有扶持政策,“畢業5年之內的大學生,含技校學生,進入大學生創業園工作的,可以比照城鎮個體工商戶,以20%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同時繳費基數可以在核定繳費基數的上下限之間,也就是我們所說的60%和300%之間自由決定。”張東輝說。
對于大學生靈活就業的,長春市社會保險局個體分局副局長李希秋說,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或個體經營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的,依據個人自愿的原則,可以從畢業當月起,按照歷年使用的社會平均工資核定的繳費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但補繳時間不得早于1996年。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補繳年限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計算。此項政策期限至2017年年底。
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問題
2017年度繳費基數什么時間進行申報?
參保單位及其參保人員申報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線申報開始時間:2017年1月1日)。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申報本人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時間為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20日。
參保人員繳費基數如何核定?
參保人員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上年度工資總額/12個月)作為2017年度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高于2017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或低于60%的,按2017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封頂或60%保底,核定繳費基數。
參保單位2017年新招用的職工,繳費基數如何核定?
2017年度參保單位新招用職工,用起薪當月的工資按2017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及300%進行保底封頂,核定2017年度的個人月繳費基數。
參保人員2017年度工資發放不足12個月的,繳費基數如何核定?
參保人員2017年度發放工資的月數不足12個月的,按應發放月數平均計算2017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核定繳費基數。
參保人員2017年度工資收入無法確定的,繳費基數如何核定?
因特殊情況參保人員2017年度工資總額無法確定的,以2017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
參保人員如何確認本人2017年度的繳費基數?
參保人員申報的2017年度繳費基數,須按規定由本人簽字確認。參保單位應將經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確認的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經公示且參保人員無異議后,參保單位應將由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的相關材料于2017年2月底前報送參保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參保單位為其職工申報的繳費基數,其數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
參保人員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什么要公示?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魯政發【2006】92號文)第五條規定,要建立健全繳費公示制度,增加繳費透明度,防止因瞞報、漏報繳費基數影響職工待遇問題的發生。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涉及工資總額統計口徑是什么?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l號)中對工資總額的計算做了明確解釋: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青島市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的使用基期怎樣計算?
參保人員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使用基期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參保單位及其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申報期間如何繳費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參保單位及其參保人員申報2017年度繳費基數后,其繳費基數暫用2015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進行封頂保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享受社會保險待遇。2017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使用2017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重新封頂保底核定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按新基數重新核定應繳金額,統一補收繳費差額,重新計發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并補發差額。
參保單位及其參保人員未及時申報繳費基數的是否可以繳納社會保險費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未申報2017年度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暫停當年度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及在職職工待遇支付業務,待申報2017年繳費基數后,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計發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