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最新政策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統一要求,經市政府批準,鎮江市近日確定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區(含京口區、潤州區、丹徒區、鎮江新區)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標準。
度市區企業職工(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725元,上限為15446元;度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上限為5149元,下限為2725元。據悉,職工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標準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年度調整有何依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是依據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的比例調整繳納社會保險費。而2015年省統計局公布的度平均工資為61783元,月平均工資為5149元。據此,度企業職工個人每月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為全省在崗職工平均月工資的60%,即3089元;最高為平均月工資的300%,即15446元。
由于考慮到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私營單位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較多等實際情況,根據省相關授權規定,市人社、財政等職能部門在充分掌握周邊城市調整情況下,綜合考慮到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負擔重等實際情況,多次向市政府匯報請示,最大限度地降低繳費工資基數下限,市政府最后確定2725元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據介紹,調整后綜合全年繳費計算,我市與周邊城市相比,繳費基數和負擔應是全省最低的地區之一。
繳費工資基數下限的提高,讓一些收入較低的職工感慨每個月社保費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資更少了。對此,市人社局養老處相關負責人解釋,其實最低繳費工資基數并不是繳費工資基數標準,只有月工資收入低于繳費工資基數下限的參保職工,才是以下限作為社保繳費基數,對于月工資收入高于下限的職工則并無影響。“現行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設定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主要限制繳得太多或太少,防止養老金待遇差別過大,體現基本養老保險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