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河2017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
一、什么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就是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鄉居民醫保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再給予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
二、哪些人適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凡是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直接納入大病保障。
三、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是多少?
2017至2019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40元。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調整等政策性原因給商業保險機構帶來虧損時,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財政局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則進行測算并提出籌資標準調整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四、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是怎么規定的?
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萬元至30萬元以下部分,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具體標準如圖所示:
五、哪些屬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報銷范圍?
參加天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其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在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金額超過上一年度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過的部分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其中政策范圍內指的是: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本市“醫保三目”范圍的住院、門特醫療費用。“醫保三目”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暨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此外,參保人員轉外地住院或在外地發生的急癥住院,也納入大病保險給付范圍。
六、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的民政優撫、低保、特殊困難、重度殘疾等困難群體人員,如何享受待遇?
對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的民政優撫、低保、特殊困難、重度殘疾等困難群體人員,依次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的順序結算醫療費用,并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一站式”結算報銷。
七、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如何報銷?
參保人員大病醫療費用實行聯網結算,個人只需承擔應由本人負擔的費用。對于未能實行聯網結算發生的墊付醫療費用,與居民基本醫保墊付費用一同申請報銷。
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住院(含門特)醫療費票據;
2。住院費用匯總清單;
3。出院小結(出院記錄復印件,加蓋醫療保險章);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復印件。
[異地安置人員]需提供《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登記表》;
[轉診轉院人員]需提供《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審批表》;
[異地急癥人員]需提供醫院級別證明,相關票據、診斷證明(需加蓋急診章)。
八、參保人員轉外地住院或在外地發生的急癥住院,是否納入大病保險給付范圍?
參保人員轉外地住院或在外地發生的急癥住院,納入大病保險給付范圍,按照大病保險墊付醫藥費用報銷流程進行報銷。
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應當遵循什么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
(二)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并加強監管指導。利用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
(三)堅持責任共擔,持續發展。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強化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測算、穩妥起步,規范運作,保障資金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堅持因地制宜,機制創新。國家鼓勵地方不斷探索創新,完善大病保險承辦準入、退出和監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導合理診療,建立大病保險長期穩健運行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