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低保標準提高到750元/月,詳情請瀏覽以下內容。
2015年南京在省內率先實現低保全城同標,全市所有區城鄉低保標準統一提高到700元/月。今年7月起,南京低保標準將再次提標,提高到750元/月。
記者從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在低保標準調整的同時,相關社會救助標準同步提高,其中:城市“三無”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為低保標準的 1.5倍;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為低保標準的1.3倍; 困難殘疾人補貼標準按低保標準的相應比例提高;孤兒養育標準及困境未成年人生活保障金參照低保提標幅度相應調整。
此次提標后,全市將有近20萬最困難群體受益。
據悉,去年全年低保金支出6.01億元(城市3.08億元,農村2.93億元),截至4月,南京共有城鄉低保對象6.37萬戶9.75萬人。按新標準測算,今年全年低保金支出預計將達到6.5億元,其中因標準調整,下半年全市低保金預計增加約3000萬元。
[社保知識]
南京市低保申請條件
城市住房困難戶收入認定流程
1、受理:每月1-5日(5日后,轉入下月受理)申請家庭以戶為單位憑身份證、戶口簿,到街道(鄉鎮)社會救助窗口申請,并填寫住房保障申請表,按照要求填寫相關房產、財產、收入及同意委托市民政局進行經濟信息核對授權書等。
2、房產部門核準(5-10日):房產部門認定家庭房產不達標。
3、公示:(10-15日)街道(鄉鎮)對初審合格家庭進行公示。
4、收入核定:街道信息對申請家庭成員經濟信息提出核對申請,等待各部門反饋的家庭成員經濟信息、同時進行入戶調查申請家庭成員的房產、財產、收入信息(15-25日)
5、審批:報區縣民政局審批后,公示(25-30日),反饋給區縣房保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