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市民)卡的補辦:
卡掛失后可立即申請補辦新的社會保障(市民)卡,持有珠海市公安局頒發的二代身份證或提供過《珠海社會保障(市民)卡數碼相片回執》的申請人可憑身份證件直接到合作銀行屬下服務網點辦理補卡。其他申請人則需提供具有珠海市二代身份證件照資格的照相館出具的《珠海社會保障(市民)卡數碼相片回執》和身份證件辦理補卡。
社會保障(市民)卡的換領:
社會保障(市民)卡因損壞或變更卡面信息(身份證號或姓名變更)等須換卡的,持卡人可到原選定的合作銀行各屬下網點辦理換卡手續。
因身份證件號碼或姓名變更而需換卡的,應先憑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到珠海市地方稅務局更改參保資料,再憑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到合作銀行經辦網點申請換卡。如果是屬于身份證號從15位升位到18位的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辦理換卡手續,辦理時無需提供變更材料。
市民在同一銀行辦理社會保障(市民)卡換卡業務時,原卡仍可繼續使用。市民領取新卡時,銀行回收舊卡并做廢卡處理,舊卡資金清算完畢后,舊卡中資金同時劃轉至新卡賬戶中。
社會保障(市民)卡更換合作銀行:
持卡人因住址變更、工作調動、或不滿原發卡行服務等原因,可以申請更換合作銀行,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憑原卡(或原卡掛失憑證)到原發卡行申請銷戶,直系親屬可以代辦。代辦時除提供本人辦理所需資料以外還需提供與本人在同一戶口簿并能真實反應雙方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公證機關(公安機關、公證處、居委會、民政部門)提供證明材料,或者由社會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
(2)申請人憑身份證件到新選定的合作銀行服務網點申請辦卡,申請和領取新卡的其他事項參照社會保障(市民)卡的申請與卡的領取相關規定辦理。
(3)申請人更換銀行時,舊卡由原合作銀行做收回作廢處理。換卡期間如發生醫療費用,市民需先行墊付資金并保留相關票據,領取新卡后憑票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圈提業務。
(4)申請人領取新卡后10個工作日內,社會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督促原合作銀行將原卡銷戶資金轉入新合作銀行為同一持卡人開立的新卡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