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如何辦理異地轉入手續?需要攜帶哪些材料?如何查詢是否轉入成功?
(一)轉入人員在蚌埠市首先要辦理參保手續(在本市未參保的,需先辦理新參保手續,在本市已經辦理過參保的,需先辦理續保手續),沒有就業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至個體征繳科辦理參保手續,單位參保人員至單位征繳科辦理參保手續。
(二)辦理參保手續補繳欠費后,轉入人員憑異地開具的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轉入人員還需要提供身份戶籍證明)到基金稽核科轉移窗口辦理轉入手續。
(三)辦理轉入手續的3個月之后,轉入人員持本人的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到轉移窗口進行查詢轉移資金到賬情況,也可在網站或自助查詢機上通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查詢養老保險是否轉入成功。
備注:1、轉入人員在本市已經在單位正常參保的,外地沒有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及《參保憑證》的,可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在基金稽核科填寫申請表,申請轉入。
2、對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且戶籍不在本市的轉入人員,本市不予接受社保關系轉入;對在本市養老保險繳費滿十年以上的人員,不受上述年齡條件的限制。
二、異地轉入社保關系與本市參保有重復繳費時間段的如何處理?
如果異地轉入的養老保險繳費時間段與本市繳費存在重復繳費,待異地轉入養老保險基金到賬后,可以退還重復繳費時段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如果異地轉入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與本市繳費存在重復繳費,待醫療個人賬戶資金轉入本市后,將醫療個人賬戶金額錄入本市醫療個人賬戶,重復繳費的醫保年限不再重復計算。
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如何辦理異地轉出手續?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一)轉出人員需先在本市辦理社保關系的停保處理,在停保的次月(如果在停保時當月繳費已經到賬,當月即可辦理轉出手續)單位經辦人攜轉出人員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蓋單位公章或轉出人員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到轉移窗口開具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及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帶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交給社保經辦人員。
(二)在收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轉移接續《聯系函》后,將轉出人員在本地參保的轉移接續《信息表》寄給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