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已經領取過社保卡的中山參保人;
2、因社會保障卡遺失需要補卡、換卡的。
辦理材料
補卡:
持卡人身份證正本(或戶口簿正本);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應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證正本和復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正本和復印件。
辦理流程
補卡:
①持卡人或被委托人到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業務辦理表》,并出具相關有效證件;
②在網點受理補卡申請后,繳納相應卡工本費,繳費后領取《財政收據》和加蓋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業務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業務辦理表》(申請人聯);
③持卡人于繳費20個工作日后憑《財政收據》和身份證正本(或戶口簿正本)到申辦網點領卡。
備注:
①持卡人在辦理書面掛失后,即使找回原卡,原卡也不能再使用;
②辦理補卡手續后,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不再受理卡工本費的退還手續;
③對參保人因住院就醫需辦理緊急制卡的,可向社會保障卡制發卡部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供疾病證明書或住院按金單),緊急制卡周期為10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中山各區縣市的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
中山市各區社會保障局地址及電話一覽
辦理費用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以內
辦理費用:制卡/工本費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