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
2015年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為2015年7月1日至6月30日。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5年度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一般應為單位和職工各8%-12%。其中,省直行政、全供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12%,其他企事業單位為單位和職工各8%-12%。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度全市非私營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9279元。非私有單位繳存職工度的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當年平均工資水平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達到當年平均工資水平80%(39423元)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8%。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度城鎮私有企業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30853元,城鎮私有企業繳存單位職工2014的年度平均工資達到或超過當年平均工資水平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10%;達到當年平均工資水平80%(24682元)的,繳存比例不得低于8%。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015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2320元,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存總額上限為2956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下限為度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月繳存基數下限均為1400元,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存總額下限為140元。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計算方法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其中住房公積金財政供給單位按當年實際預算進行核定。
五、應提供的相關資料
(一)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正本);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核定表》一式二份加蓋單位公章;
(三)《工資基數調整清冊》一式二份加單位財務印章;
(四)與《工資基數調整清冊》填寫一致的電子數據盤;
(五)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依據表復印件;
(六)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以上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為A4紙張,加蓋單位財務印章。)
六、辦理網點及核定辦理時間
(一)辦理網點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業務大廳
地址:鄭州市金水區經三路與緯二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東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政三街網點
地址:鄭州市金水區政二街與政三街交叉口西南角三樓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東區分理部
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正光路與德厚街交叉口東北角
(二)核定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政三街網點為下午14:30?18:00)。
七、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單位完成2015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匯繳后,參加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核定。
(二)參加核定的單位,經辦人員持身份證原件到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網點拷貝職工繳存信息,按規定要求填寫《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核定表》和《工資基數調整清冊》,攜帶相關資料到網點進行核定辦理。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基數經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核定后,年度內不得變更。
(四)核定辦理時間為2015年6月18日至8月31日。
(五)《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核定表》和《工資基數調整清冊》已上傳至中心網站,請登錄www.hnszgjj.com在下載中心進行下載。
(六)《工資基數調整清冊》中身份證號碼必須為18位,如拷貝信息身份證號碼仍為15位,需提供繳存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人事印章進行信息變更。
(七)增設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政三街網點,該網點目前只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等單位業務,暫時不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請各單位就近選擇網點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