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條件
1、本市戶籍或外地非農業戶籍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3、社會保險賬戶在揚州市
4、社會保險賬號處于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補繳材料
(一) 單位人資人員辦理人員補繳需要帶的材料:
1、 補繳期間在本單位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
2、 補繳期間在本單位領取工資收入的財務原始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 書面補繳審批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二) 社保窗口辦理完結后社保經辦工作人員回給的材料:
1、 補繳申報表或者補繳明細表(一式三份);
2、 社保加蓋業務章確認辦結的書面補繳審批表(一式兩份,單位、職工分別留存)。
補繳流程
1、 補繳時應由補繳人員的單位向市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補繳申請,填寫《揚州市用人單位職工補繳社會保險費審核表》
并提供能證明補繳職工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清單、勞動合同書、考勤表、錄取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補繳職工補繳起始時間的單位營業的工商證明材料和單位演變情況說明,補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 1995年底前的補繳費年限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定,1996年1月1日后的補繳費年限由市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同時為其辦理補繳費手續;
3、 補繳比例按歷年繳費比例確定,補繳基數按補繳各年度的繳費基準數確定。
4、 揚州市區參保單位為其員工補繳2010年6月30日之前的養老保險須在到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請手續;
2010年7月1日起的須在所屬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請手續。
5、 社保補繳分年度內補繳和跨年度補繳;年度內補繳在區社保中心,跨年度補繳在市社保中心。
溫馨提示
對企業應參保未參保的,企業應提供當時的人員名冊,為所有未參保的人員進行補繳。
補繳要按照當時單位和個人應當參保的險種進行補繳,并計繳相應的利息。
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于補繳單位的單位成立時間。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于對應險種的險種開始時間。
辦理地點
揚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
地址: 淮海路165
電話:(0514)87346451
工作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工作日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