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官方數據顯示,2013年共有3800萬人棄繳社保,加大了個人賬戶空賬壓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方網站昨天發布消息稱,在醫療費用快速增長的背景下,醫保基金與養老保險基金一樣,也面臨越來越大的支付壓力,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甚至有相當一部分省份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的狀況,基金“穿底”風險日益凸顯。
消息稱,當前,由于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重,社會保險的擴面征繳空間日益縮小,而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平持續提高,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平衡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
以養老保險為例,基金支撐未來養老保險支出已面臨很大壓力。首先,改革之前,我國實行單位保障的養老制度,沒有基金積累。改革之后,給“老人”發放的養老金和給“中人”發放的過渡性養老金以及給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員發放的養老金,都要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構成的基金支付。
同時,隨著老齡化加速,退休人數逐年增長,我國企業離退休人數已經從2004年的3775萬人,增長到的8015萬人,養老保險基金負擔越來越重。
由于是以省級統籌為主,目前不能在全國范圍內調劑使用基金,出現了各地基金積累結余不均衡、地區間費率高低有差異的狀況。
此外,我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連續11年調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從2004年的647元提高到2015年的2200多元,基金支出額越來越大。
消息稱,由此可見,我國社保制度面臨長期基金收支失衡風險,需要保持一定的費率水平。
基金收支情況良好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費率相繼調低。當前我國社會保險五險費率合計為39.25%。下一步,人社部將通過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等,研究落實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的工作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