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15年度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支付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82號)精神,為確保參保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保障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現就調整我市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366元,2015年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3098元、下限為2620元。
參保單位按上年度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單位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繳費基數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計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計繳。單位繳費基數不低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
其中:參保企業人均工資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50894元),單位繳費基數口徑按皖人社秘〔2014〕294號執行,由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負責組織各縣區統一結算調整。
二、個體參保人員2015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選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366元)的,月應繳費為873.20元;月繳費基數選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2620元)的,月應繳費為524元。
三、市區個體參保人員2015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統一按2620元執行,繳費費率選擇5.5%的,月應繳費為144.10元;繳費費率選擇8.5%的,月應繳費為222.70元。
四、單位職工和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時間統一從2015年9月1日執行。
五、2015年度市區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按人社部門核定的退休養老金為計發基數,計發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4366元執行,計發基數調整時間統一從2015年7月1日執行。
六、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支付中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口徑為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度為52388元。
七、各縣、區人社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務必高度重視,加強宣傳,切實做好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工作。
八、市轄四縣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