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險辦理程序
一、首先要進行社保登記,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營業執照時已在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好)、法人身份證號碼、稅務登記證單位開戶處拿一式三份的表格填寫,核實完畢會拿到勞動和社會保障證,再去拿到社保證,進行了社保登記就可以辦理社保了。
1、整理單位要辦理社保人員的名單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新辦人員需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續保人員,確保個人窗口已報停、或前單位已報停;
4、填寫表格
二、還需填報辦理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申請表,經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簽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業務承諾書,授予其“網上申報”業務操作權限。
三、辦理參保人員增減變化申報的業務操作程序。參保企業應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辦理通過社會保險業務網站辦理本單位參保人員增減變化及應繳費信息的申報業務,并填寫、留存相關表格、資料。
四、參保企業辦理完上述“網上申報”操作,確認無誤后,應在網上提報“應收核定”申請;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企業的申請,進行應繳費信息的核定,并通過“網上銀行”征收社會保險費。
2、一金辦理程序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因此單位應自覺地為職工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應當自錄用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首月工資乘以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見分進元)。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每月18日之后以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從各單位帳戶內歸集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并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以杭州為例,新辦企業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需填寫《余杭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開戶登記表》(一份)、《杭州市余杭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增加登記表》(一份)、《余杭區同城特約委托收款協議書》(一式四份)、《余杭公積金網上辦公業務開通協議》(一式兩份)、《杭州公積金中心余杭分中心網上辦公業務開通申請表》(一式兩份),并提供企業營業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繳存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