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昌3月23日電 (肖成)本網23日獲悉,日前,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1月1日起,江西省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及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享受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335元調整為355元,調增部分所需資金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負擔。
據了解,這是江西省自2007年對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養老生活補助政策以來第七次調增標準。
人民網南昌3月23日電 (肖成)本網23日獲悉,日前,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1月1日起,江西省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及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享受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335元調整為355元,調增部分所需資金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負擔。
據了解,這是江西省自2007年對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養老生活補助政策以來第七次調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