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息額度最高5000元
近日,我市出臺《城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實施意見》,城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可于每年5月31日前持有關資料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貼息額度最高按5000元計發。
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界定標準為上一年度職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3倍。
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時,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建筑面積人均未達到貼息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或所購經濟適用住房建筑面積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家庭成員人數按貼息年度市統計局發布的我市戶均人數計算,且在本市轄區內無其他自有產權的房屋。借款人在申請貼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約定正常還貸滿1年(即12個月)以上,且本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發生連續3期或累計達6期以上逾期歸還貸款的不良記錄,當前無未歸還貸款本息行為。借款人在申請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12個月)以上。
城市低收入家庭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額度為借款人上一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支出的50%。按規定計算后當年貼息額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作基數計算貼息額度,但不超過當年實際支付利息額;貼息額超過5000元的,貼息額度按5000元計發。
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一次。采取借款人申報、管理中心初審、社會公示、管理中心審批發放的辦理程序,每年5月份為貼息申報月,貼息申請每年申請審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