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保繳費率,關鍵要解決收支難題
隨著多地紛紛上浮社保繳費基數標準,我國社保繳費率又成熱門話題。針對專家測算我國社保繳費率“全球第一”,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適時適當下調社保費率,以有效平衡國家、單位和個人的負擔。
有關我國社保繳費率“全球第一”的說法,雖然有關專家表示有些意思被曲解,但仍肯定社保繳費率偏高是不爭的事實,這也得到了官方的認同。數據顯示,我國現行的“五險一金”占職工工資總額達到40%至50%。這已經讓企業和個人都叫“承擔不起”。加之社保繳費仍呈上漲趨勢,接下來的“適時”與“適當”下調社保費率將如何確定并推進就備受關注。
必須要審視的是社保繳費基數的問題。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社保繳費以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0%至300%為繳納基數,這意味著社會平均工資增加則繳費基數也會隨之上浮。問題的關鍵在于,“社會平均工資”是否體現所有人的真實收入水平?不能回避的現實是,原來的社會平均工資主要以城鎮職工作為對象統計,而現在的職工主體是農民工,且不同行業與不同性質的企業職工間收入差距很大,這必然造成很多人實際上并達不到官方確定的“社會平均工資”,而是“被平均”了。可見,以“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存在不合理性。
對于社保繳費率偏高的問題,人社部解讀稱,在我國“五險”中,主要是養老保險費率偏高,其他4項社會保險費率之和在12%左右,處于中等偏上水平。無論怎么說,將現在過高的社保繳費率降下來,以減輕企業與個人無法承受之重,已是勢在必行。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推進之際,科學論證“社會平均工資”的真實水平,“適時”并“適當”下調社保費率,都不能遲緩。如此,也才有助于消除一些人因繳費水平高、待遇保障低而覺得繳社保“不劃算”乃至“棄保”的現象,保障繳費人的收益,從根本上提高繳費人的積極性。
基于我國社保制度建立較晚,現在實行的是“隨收即付”制,即用當期所收保險費用于當期的給付。因而,在確定了“適時適當下調社保費率”的大方向之后,要保證收支平衡與社保水平的不斷提高,顯然就要面對“錢從哪里來”的問題。這其中,政府無疑首先要承擔起加大財政補貼、扶植民生的社會責任。一些地方熱衷于巨額公共財政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凸顯政績,這點不能說是錯,但也不能“一俊遮百丑”。如果能用部分公共財政來補貼社保,直接地惠及民生,更得民心。與此同時,通過社保金的經營和資本化運作來“讓錢生錢”,也當是一條有效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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