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包括社會保險關系轉入以及轉出。參保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要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一、焦作社保異地轉移辦理所需材料
省內轉移
1、參保憑證(轉出地社保局轉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轉入地)
3、聯系函(社保轉入地)
4、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
省外轉移
1、《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保轉出地開具)
2、《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社保轉出地開具)
3、《失業保險關系接收函》(社保轉入地開具)
4、《在職職工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表》(社保轉出地開具)
5、轉移人員 原件及復印件
二、焦作社保異地轉移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跨省轄市轉入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提出轉移申請后,出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符合轉移條件的→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受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后,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發《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并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跨省轄市轉出
參保人員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攜帶《參保繳費憑證》至新就業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新就業地發出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將《信息表》郵寄至新就業地,同時至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基金管理科辦理基金劃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