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居保”轉“職保”最新消息 新增兩種辦法
在成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路徑又增加了。10月15日,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對外發布《成都市城鄉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在過去換算和補差的轉移辦法上,新增并賬、退賬兩種辦法。
四川成都“居保”轉“職保”最新消息:
底,成都率先在四川省創新了換算和補差兩種轉移辦法。換算即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全額轉移,以“居保”轉“職保”為例,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分別換算為“職保”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補差則按照“職保”個體參保人員繳費金額,扣除對應繳費年限,本人按“居保”已繳費金額,一次性繳納差額部分,繳納后,個人賬戶、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轉移到“職保”。
為什么還要進一步拓寬“職保”與“居保”的轉移接續渠道?“數據顯示,成都的‘居保’平均待遇為每月350元,‘職保’則為1800元。最終目的是希望能達到讓“職保”吸引“居保”的目的,提高百姓的養老待遇。”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長陳東說,另一方面也是希望百姓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最為合適的辦法。
首先,在“居保”轉“職保”時,新增“并賬”選項,即將個人繳費和按照省政府規定標準的繳費補貼合并為個人賬戶,并入“職保”個人賬戶。
其次,成都市域內“居保”和“職保”在同一時段有重疊繳費的,在換算或補差之外,也可選擇在辦理繼發業務時進行“退賬”處理。比如:一位農民工一直以“居保”繳費,后進入城市單位務工,由單位繳納了3年的“職保”。離職回到老家后,三年間重疊繳納的“職保”部分即可換算并累計到其最初的“居保”賬戶中,也可選擇在辦理領取待遇業務的時候,選擇退回重疊部分的繳費。
此外,當出現“職保”轉“居保”的時候,將個人賬戶及統籌基金全額轉移,繳費基數和年限分別轉換為“居保”。比如:一位職工已繳納10年“職保”,因個人原因要離職,若要領取職保待遇,則需繼續繳納至少5年的保險,如果該職工想盡快領取待遇,則可以將“職保”轉為“居保”,但轉移后,按照“居保”標準享受待遇。
針對市域外轉移的情況,要先遷移戶籍,然后按照上述四種辦法進行轉移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