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養老”概念是討論社會保障的基點
最近,廣州市民政局公布了老齡數據,顯示廣州戶籍老年人已超133萬,占戶籍人口16.03%,開始踏入中度老齡化社會。大城市“銀發浪潮”早在公眾的預料之中。值得留意的是,當這些新聞出現時,市場上各利益攸關方總是迫不及待地想盡辦法拓展自己的市場份額,但我們認為,最重要的應該是更加充分地討論相關的社會政策。
一些報道用了“家庭養老沒有百萬免談”這類字眼,然后得出的結論,就是你不能指望那份社保,必須“儲備養老資產”,亦即積累“商業養老保險、銀行儲蓄、股票、公共基金、房產以及其他投資金融產品”,以便“在未來你退休以后套現進行消費”。毋庸諱言,作為利益攸關者的各大金融機構的身影,已經躍然紙上。但這種討論在現實中有兩個明顯的缺陷:一是其適用群體有多少,二是必要的政策討論哪里去了?
首當其充的問題,是能在退休時拿出“百萬養老”的人,會是多數嗎?這取決于這里說的“百萬”指的是名下資產還是銀行儲蓄。不少人會說,在廣州這種一線大城市,只要擁有一套房產,就已滿足“百萬”門檻。問題是,先不說還有很多廣州人住在公租房、廉租房,即使是有一套住宅的,不能套現的資產只是賬面資產,銀行戶頭未必有這個數。如果算的是銀行儲蓄,恐怕不符合條件的人是多數。所以,這類金融產品的目標群體,只能是社會上的高收入群體,而這類群體,以其退休收入與社會保障程度論,關注的其實并不是一般人說的如何“養老”,而是怎樣“享福”。這與亟需討論的大多數老人的生活困境,可謂風馬牛不相及。倒是不少老人,會像電影《奪命金》中的蘇杏璇一角般,被這些報道牽著鼻子去投資他們并不熟悉的金融產品,承受不必要的風險。
陷入上述這種討論困境,是因為這些媒體沒有搞清楚“養老”一詞的含義,以致于從一開始就假設了養老三大支柱中的社會保險部分不能也不會發生任何改變,所以大家只能去增加個人儲備。老齡政策,在中國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收入維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養老金,或者說退休金(pension)原理上只適用于收入維持一項,并不包括生活照料。
現在大家說社會養老保險不夠花,原因不是出在這筆錢不夠衣食住行這幾個基本必需之上,而是它并無余錢覆蓋各類生活照料服務,例如居家養老或者入住養老院。在發達國家,“養老”的收入維持與生活照料是兩項互為補充但卻相互獨立的政策,以奉行社會保險的德國為例,前者靠社會養老保險融資,后者則靠社會長期照顧保險支付。比較德中兩國的社會保險體系不難發現,中國的問題出在尚未推出社會長期照顧保險,所以老人要把本來用于衣食住行的退休金分一筆出來支付各類照料服務,這才是問題的根源所在。
因此,媒體和學術界更應該做的,不是囫圇吞棗地跳過必要的政策討論,而應細心地比較國內外政策,進行充分討論,看看政策如何改進才能使得我國老人們獲得更完備的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