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登記證辦理及補辦
上海政府規定,上海用人單位應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上海社保局及社保分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領取社保登記證。如不慎遺失社會保險登記證,必須及時補辦。
【受理機構】:上海社保局及社保中心
【辦理事項】:社保登記證辦理/補辦
【咨詢電話】:021-12333
上海社保登記證辦理流程
辦理條件:本市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
辦理資料:(依據用人單位性質提供)
企業/個體工商戶:
1、組織機構代碼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
3、《社會福利企業登記證書》(民政福利企業需提供)。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
1、組織機構代碼證;
2、《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需提供);
3、《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需提供);
4、《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基金會需提供);
5、《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律師事務所需提供);
6、《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宗教活動需提供);
機關、事業單位:
1、《組織機構代碼證》;
2、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批文;
3、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文件;
4、《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事業單位需提供)。
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備齊規定資料前往單位轄區社保機構提供申請;
2、社保機構工作人員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上海社保登記證補辦流程
補辦條件:社保登記證不慎遺失。
補辦資料:公章、社保繳費專用卡
補辦流程:單位經辦人攜帶補辦資料前往單位參保機構辦理補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