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優撫簡介及特點
社會優撫是針對軍人及其家屬所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指國家和社會對軍人及其家屬所提供的各種優待、撫恤、養老、就業安置等待遇和服務的保障制度。社會優撫簡介及特點如下:
簡介
社會優撫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憲法》第45條規定,“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保障優撫對象的生活是國家和社會的責任。社會優撫制度的建立,對于維持社會穩定,保衛國家安全,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推動經濟發展的社會進步具有重要的意義。
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頒布了一系列優撫優待的法規,如1950年頒布了《革命軍人犧牲病故褒恤暫行條例》、《民兵兵工傷亡褒恤暫行條例》、《革命殘廢軍人優待撫恤暫行條例》第5個規定,建立起了以軍人及其家屬為對象的優撫制度。當時的規定主要涉及優待和撫恤問題,后來逐步擴展到安置、養老等措施和服務上。1981年和1982年國務院和中央軍委分別頒布了《關于軍隊干部退休的暫行規定》和《關于軍隊干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對軍隊干部離退休問題作了具體的規定。1984年第六屆中國人大二次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其中對軍人的撫恤、優待、退休養老、退役安置等問題作了具體規定,同時廢除了50年代頒布的5個條例,建立了國家、社會、群眾三結合的撫恤優待制度。
特點
1、優撫對象具有特定性
優撫的對象是為革命事業和保衛國家安全做出犧牲和貢獻的特殊社會群體,由國家對他們的犧牲和貢獻給予補償和褒揚。
2、優撫保障的標準較高
由于優撫具有補償和褒揚性質,因此,優撫待遇高于一般的社會保障標準,優撫對象能夠優先優惠地享受國家和社會提供的各種優待、撫恤、服務和政策扶持。
3、優撫優待的資金主要由國家財政支出
優撫工作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行為,優撫優待的資多久要由國家財政投入,還有一部分由社會承擔,只有在醫療保險和合作醫療等方面由個人繳納一部分費用。
4、優撫內容具有綜合性的特點
社會優撫與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不同,它是特別針對某一特殊身份的人所設立的,內容涉及到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包括撫恤、優待、養老、就業安置等多方面的內容,是一種綜合性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