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辦法》公布
民政部日前發布第53號部長令,公布了《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公布施行的《辦法》,貫徹執行國家關于軍休干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適應軍休工作重心轉變,適應服務管理內容拓展,適應服務管理標準提高,首次以立法形式對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規范。
一是明確了軍休干部服務管理職能定位,即:從維護軍休干部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于軍休干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軍休干部服務保障和教育管理機制,落實軍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二是確立了軍休干部服務管理體制,即: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主管、服務管理機構組織實施。三是規范了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內容,主要包括:民政部門應當按照要求組織軍休干部參加重大慶典和重大政治活動,在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時協調走訪慰問軍休干部;民政部門和服務管理機構應按照規定落實軍休干部相應政治待遇,組織軍休干部閱讀有關文件,聽取黨和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傳達;軍休服務管理機構應按規定落實具體職責內容。四是拓展了軍休干部服務管理方式,提出軍休服務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為軍休干部6個“老有”創造條件。五是提出了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建設要求。六是完善了加強軍休服務管理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措施。
新公布施行的《辦法》,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軍休服務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