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為什么要延遲退休年齡?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漸進式退休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因為我國現行職工退休年齡是上世紀50年代制定的退休政策規定。而現階段規定目前不再適合新形式下的本國人口老齡化的今天。
第一是由于我國進入了人口老齡化國家,未來勞動力量將逐步減少,如果還都是男60歲,女55歲退休(可不做事),那么供給總量就會減少,同時繳費者與領取待遇者的比例有很大差距,畢竟獨生子女家庭占多數,一個家庭老人占多數,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早期退休人的工資也要跟著提高,這樣就會給國家帶來很大負擔。說的不好聽就是靠勞動創造經濟財富的人少了,吃喝玩的人多了。
第二是由于人均壽命都在增長,如果還維持較低的退休年齡會導致中青年勞動者的積極性。同時已經退休了的人的退休金不能持續合理的得到提高。否則還沒退休的人會有很大意見,因為交了這么久這么多的錢,自己退休后,早期退休的人都趕上了現在交的人的工資,心里會很不平衡。
第三是隨著文明素質程度的進一步提高,勞動者受教育年限不斷延長并形成起始工作年齡普遍退后的格局,也就是讀完大學本科二十五、六歲,或讀完研究生三十來歲,再加上從基層干十幾年,等到自己真正鍛煉變成人才的時候,發現已經到了退休年齡。這樣將不僅限制中老年人力資源特別是女性人力資源充分利用,還會導致人才強國的戰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