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陽江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2015起調整
從陽江市地稅局獲悉,從7月1日起,我市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將進行調整,涉及10.4萬戶繳費單位(個人)。據了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參保人取得的應繳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收入作為度的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基數上限從12645元調至13404元;下限從1693元調至2019元。
按照規定,社保繳費基數每個繳費年度調整一次,中途不作變更。經市政府同意,我市2015社保年度(即7月1日至6月30日)參保人月取得應稅工資、薪金收入低于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365元)60%的,按60%核定(即2019元),超過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468元)300%的,按300%核定(即13404元)。此外,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可在2019元至13404元范圍內,根據本人實際收入狀況和經濟承受能力自行選擇。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本市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019元)。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則以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3365元)作為繳費基數。
雖然社保繳費基數有所上調,但繳費比例則有所下調。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由8.5%下調為6.5%,其中,單位繳費由6.5%下調為5%,個人繳費由2%下調為1.5%。高額補充醫療保險為8.5元/人月,公務員醫療補助為25元/人月。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2%下調為0.75%,其中單位繳費為0.5%,個人繳費為0.25%。工傷保險繳費按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調整:銀行、飲食、房地產業、機關事業單位等一、二類行業由0.4%下調至0.3%,石油加工、采礦業等三類行業由0.8%下調至0.7%。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0.3%下調為0.2%。
市地稅局規費科負責人舉例說,如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按下限設定每人每月應繳費753.66元(不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的人員為728.66元),同比增93.12元。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668.09元,同比增91.84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醫療每人每月應繳費631.07元(僅參加養老保險403.8元),同比增92.04元。
據介紹,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員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計算依據。職工繳費基數越高,其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就越高,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