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為支持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解決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我省從6月1日起出臺6項財政補貼政策,對參保人基礎養老金補助、繳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補助等具體金額進行了規定。
在基礎養老金方面,參保人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時,在中央財政給予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省財政再加發每人每月5元的基礎養老金補助。在繳費補貼上,參保人按規定繳費后,省財政給予每人每年30元的繳費補貼。
為了鼓勵城鄉居民參保,實施“多繳多補”和“長繳多補”政策。對選擇1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參保人,每增加繳費100元,給予10元的繳費補貼,最高補貼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100元。所需資金由省財政承擔50%,州(市)、縣(市、區)兩級財政承擔50%,州(市)、縣(市、區)財政具體分擔比例由州(市)人民政府確定;參保人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時,由政府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每月加發不低于2元的基礎養老金。
針對重度殘疾人群體,省財政按200元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年滿55周歲的重度殘疾人,省財政提前發放每人每月60元的養老補助。此外,如果參保人在領取待遇期間死亡,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給予不低于600元的一次性喪葬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