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持卡就醫,實時結算”啟動后,參保人員就醫是否必須帶社會保障卡?
答:是的。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必須帶上社會保障卡。由于是“持卡就醫,實時結算”的第一年,參保人員就醫時在帶上社會保障卡的同時,還要帶上“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手冊”(藍本)和 “北京地區醫療機構門急診病歷手冊”。
2. 參保人員什么特殊情況下發生的全額現金墊付醫療費用可進行報銷?
答:如遇有急診未持社會保障卡、計劃生育手術、企業欠費、手工報銷或補換社保卡期間、參保后未發社會保障卡等情況就醫的,仍由參保人員個人現金全額墊付醫療費用,不能在醫院直接完成實時結算,符合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條件的,要按照原流程辦理手工報銷手續。
3. 持社會保障卡就醫門(急)診診療費怎么報銷?
答:持社會保障卡就醫掛號時,門(急)診診療費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調整為由醫療保險基金定額支付2元,其余費用由參保人員現金交納。
4. 持社會保障卡怎樣看病?
答:首先,在掛號時必須出示社會保障卡,現金交納個人自付、自費費用,醫院為參保人員出具收費票據;其次,到診室看病時,要向醫生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和“北京地區醫療機構門急診病歷手冊”;第三,交費時,須將社會保障卡和交費單據一起交給結算人員,繳納個人自付、自費部分費用;最后拿到結算單據后,認真核對單據上的各項內容,收回社保卡。
5. 如何讀懂實時結算收費票據?
答: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結算醫療費用后,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計算機打印的收費票據。收費票據除定制內容外,還打印有本次參保人員醫療費用結算結果。
“其中醫療保險范圍內金額”指本次費用中能夠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總額;
“本次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指按政策規定,根據參保人員身份及本年度發生費用累計情況,對本次醫療保險范圍內金額進行分解后,應由醫療保險基金給與支付的費用總額;
“本次個人負擔”指本次費用中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總額,包括醫療保險范圍外金額和范圍內個人自付金額;
“本次個人現金支付金額”即需要參保人員現金交納的本次個人負擔金額;
“本年度門診大額醫療互助資金累計支付”指一個自然年度內,醫療保險門診大額醫療互助資金為參保人員已累計支付的總額;
當次就醫醫療費用總額=“本次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本次個人負擔”。
6. 補(換)社會保障卡期間如何看病?
答:參保人員在申請補(換)社會保障卡期間,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需要主動出示《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采集有關的信息,并上傳費用明細。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結算醫療費用時,全額收取現金,出具相關單據,參保人員持新的社會保障卡按原流程進行醫療費用申報。
7. 持社會保障卡參保人員到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怎樣看病?
答:持卡人員到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后,定點醫療機構將全額收取現金,為參保人員出具相關單據,并上傳醫療費用明細,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按原流程進行醫療費用申報。
8. 怎樣了解社會保障卡就醫相關政策?
答:參保人員對“持卡就醫,實時結算”相關政策有不明白的,可以撥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電話12333(只收市話費)了解具體內容,查詢社會保障卡信息可撥打服務熱線96102(只收市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