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特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并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對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獲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日前,為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貴州省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由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調整為40%。
據了解,近年來,貴州省的社保繳費基數一直以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其中,單位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按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據實申報,月平均工資不足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超過300%的按300%繳納;月平均工資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的,按實際工資額為基數繳納。調整后,最低繳費標準將從60%調整為40%,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為繳費基數。此外,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可以根據本人承受能力,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至300%之間自主選擇。
此次調整,將有利于把更多處于較低收入水平的企業(單位)從業人員納入覆蓋范圍,對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促進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和維護職工社會保障權益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