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可以說是社保全民討論年,這一話題延續到熱度未減。
最近有媒體報道,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方向已定,將并軌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今后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需要像企業職工一樣繳納費用。該話題立刻引起熱議。
筆者不禁想問,當我們討論養老保險并軌時我們在討論什么?我們要解決什么問題?
我們來看權威觀點。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的說法,反映比較突出的,主要是養老制度的公平問題,是企業部分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存在“待遇差”,也就是“雙軌制”問題,其次還有區域公平問題,城鄉公平問題。
關鍵詞是“公平”,而這里面所講的公平應有兩層含義,一個是制度上的,大家都要交養老保險,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憑什么不用交;第二層含義是,繳納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為什么比不交的公務員退休金還要低。
制度層面咱先不說,先說說待遇高低。根據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5》測算,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為50.3%。而很多專家研究顯示,中國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高達百分之八九十。
也就時說,如果在退休前一公務員與一企業職工同樣拿1萬塊的月工資,公務員退休金在8000以上,而企業職工只有5000元。于是企業職工大呼不公。
然而,官方所講的養老雙軌制并軌,是不是要降低公務員的養老金水平呢?當然不是,因為改革對象本身又是改革的主導方,普遍自降待遇式的改革絕不在考慮之列。正如相關官員所言,改革的目的不在降低公務員待遇,養老金并軌撫平差異需要提高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水平。
那么誰來為企業職工漲養老金呢?指望企業和職工再提高繳費比例顯然不可行,眾所周知,中國企業的社保負擔已然很重。目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費率高達28%,其中,企業繳納20%,職工繳納8%。由于五項社會保險往往捆綁參保,企業法定繳費之和相當于工資水平的40%,有的地區甚至達到50%。中國企業社保繳費比例超過了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
還有人天真地希望政府財政支出能夠對養老保險進行補貼,但財政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增加稅收而要提高全體職工養老金補貼,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
仔細想想,為什么企業職工繳費比例如此之高,而能拿到手的養老金卻很低呢?答案是,你今天所交的養老保險并不代表你個人積累的財富,很大一部分(企業交的20%)已經被政府“統籌”了,繳費高的統籌給繳費低的人,當前繳費人群統籌給以前沒繳費的人。
因為,目前6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職業生涯基本上沒有交過養老保險,財政無力為歷史問題買單,于是乎以養老保險的形式在全體在職職工身上分攤成本。目前在職職工的繳費,已經被退休人群支取,這些在職群體未來的退休待遇,已不取決于個人繳費,更主要看其下一代的繳費能力。
媒體不時報道的養老金缺口,就是針對在職人群養老保險沒有做實個人賬戶,大部分已經被政府“挪用”而言的。
回到前文關于養老公平的第一層含義:“公務員憑什么不交養老保險?”至此,我們是否應該審視一下,強制劃一的養老保險是不是一個好的養老制度?答案是存疑的。官方數據顯示,去年棄繳社保的人有3800萬,占城鎮參保職工的一成還多。相信,認為養老保險不劃算的人群規模更大。既然如此,我們為了所謂的公平,把公務員也拉入這個低效的養老系統有意義嗎?
而對于涉及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群的養老金并軌,財政很可能要額外支付一筆巨額費用。因為改革不能降低公務員的當期工資和退休待遇(否則公務員不會支持并軌),這需要財政在為公務員建立養老保險賬戶的同時,還要額外提供一份職業年金。因為單憑養老保險的替代率無法保證公務員退休待遇不降低。2008年開始,已經在廣東等5省市開展的改革試點大致就是這種做法。試問由財政買單的并軌成本最終會落在誰的頭上呢?
公平的問題,歸根結底是大家覺得公務員待遇過高,而退休金不過是加重了這一不滿。公務員應該拿多高工資,退休后享受什么待遇,如果不接受市場定價,那永遠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謎題。而在其不能市場化定價的當下,要單獨強求退休金的公平,無疑是舍本逐末、緣木求魚。
不過,從人才市場的角度來看,目前公務員考試熱,離職率極低的現象說明,公務員待遇明顯偏高,從而導致崗位供不應求。
為此,政府和社會各界如果不能以市場經濟的思維正視公務員待遇的問題,筆者真的不知道,當我們呼吁養老制度并軌的時候,我們是在說什么?(來源:搜狐財經 作者:吳自由)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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