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以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社會保險待遇和征收相關的繳費標準。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215 元;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313元,我市將從7月1日起調整2015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
從7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1289元調至12645元;下限從2258元調至2529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范圍內,根據本人實際收入狀況和經濟承受能力自行選擇。繳費基數選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內不再變更。
7月1日起調整后: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從14367元調至15939元。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從2873元調至3188元。
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即1550元。
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5313元。
每年7月份調整繳費基數:
廣州市社保分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
養老保險:繳納單位比例:外資單位20%,省屬單位18%,私企單位12%;個人8%,。
醫療險:單位比例:7%,個人2%。
失業險:單位比例:0.2%,個人0.1%。
工傷:單位比例:0.4%,個人不用繳費。
生育:單位比例0.85%,個人不用繳費用。
重大疾病:9.83。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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