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局,各新區組織人事局、社會建設局,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廣東省職業介紹管理條例》以及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檢的通知》(粵人社明電[2015]2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就做好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檢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檢時間
1月26日至3月14日。
本次年檢分為兩階段進行:
(一)1月26日至2月20日,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完成網上注冊、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的年檢材料。
(二)2月21日至3月14日,市、區審批部門對年檢材料進行審核、報送。
二、年檢對象
12月31日前經審批設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三、年檢內容
(一)人力資源服務業務開展情況;
(二)從業人員上崗情況;
(三)從業人員社會保險(放心保)繳納情況;
(四)誠信守法經營情況。
四、年檢材料
(一)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年檢,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年檢報告書》(附件1);
2.《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4.經營場地合法使用證明(屬自有場地的提交場地產權證明,屬租賃場地的提供經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不少于6個月租賃期的租賃合同),驗原件留復印件;
5.5名以上已在本單位登記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深圳市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勞動合同
(從事原《職業中介許可證》許可項目的,提供3名以上從
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證、勞動合同),驗原件留復印件;已通過從業人員資格證換證考核但尚未領取新證的,僅需提供原從業人員資格證復印件,無須驗原件。
6.本單位員工持有《深圳市人力資源市場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原件(進行從業登記備案,單位應先在證書“從業登記備案”辦理登記);
7.第四季度該機構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清單原件(20人以上的按20人打印清單,須包含規定數目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人員在內;也可提供在市社保局官方網站打印的《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并加蓋申報機構公章);
8.國稅和地稅部門出具的度納稅證明(只交國稅或地稅的可提供一個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9.對獲準經營“人才培訓”業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專兼職教師資料、教室或相應教學設施證明、已開展的培訓項目總結及擬開展的培訓項目計劃;
10.獲準經營“人事、勞動事務代理、舉辦招聘會”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上年度該業務詳細工作報告;
11.獲準經營“派遣”業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需準備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間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以及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間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原件,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管部門以抽查方式檢查;
12.年檢材料的復印件須統一加蓋該機構印章;
13.附件1-5分別以書面材料、電子郵件方式填報,電
子版本可在我局或人力資源服務協會網站下載。
(二)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年檢,主要提交《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驗原件)、《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年檢報告書》、在編從業人員名冊、辦公場地使用證明以及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年檢報告書、廣東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登記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綜合情況表、人力資源服務業務基本情況表、人力資源服務業務基本情況表(續)(附件1-5)。
五、年檢程序和遞交材料地點
(一)為推進我省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我市(區)人力資源機構行政主管部門、各人力資源機構須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平臺(網址:www.rlzysc.gd.gov.cn)注冊登記。登錄后在“許可證年檢”業務模塊中如實、完整填寫各數據欄的相關信息。已注冊的機構,請按最新信息進行更新。
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務必于2月20日前完成網上注冊,同時將附件1-5的電子版申報材料統一發送至szrlzynj@sina.com。
(二)市、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管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發證、誰年檢”的原則做好年檢工作。
(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其所持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發證機關提供年檢材料。
(四)市、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管部門將統一發文公布相關年檢結果,通過年檢的機構須在《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證》正、副本原件加蓋年檢章。
(五)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審批的機構向市民中心(福田區福中三路)行政服務大廳西廳53號窗口申報年檢材料;由各區主管部門審批的機構向原審批機關申報年檢材料。(電子版發到以下郵箱:szrlzynj@sina.com)
六、年檢結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檢不予通過:
1.擅自變更許可證登記事項的;
2.超出核準業務范圍經營的;
3.現有從業人員的素質與數量不合規定的;
4.實際場地或從業人員不符合規定的;
5.從業人員未參加社會保險的;
6.人力資源服務活動中有欺詐、暴力、脅迫等行為的;
7.人力資源服務活動中未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的;
8.成立后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自行歇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
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出現以上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給與處罰,并責成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二)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正在審查處理中尚無結論的,待結案后再予以年檢。
(三)逾期不辦理年檢手續的,自上一次年檢期滿之日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自動失效。持無效的許可證經營視同
無證經營。
(四)我局將向社會公布年檢結果,并通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七、有關要求
(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年檢材料須真實準確。對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通過年檢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市、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程序,按時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檢。需要對實質內容進行核實或需上門檢查的,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
(三)年檢工作結束后,向社會公布年檢結果。3月1014日前,各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管部門將年檢工作情況,以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名單、統計數據(按附件1至附件5格式匯總填報)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
(四)市、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如對符合規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予年檢,或對不符合規定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予以年檢,以及利用年檢收費、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謀取其他利益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