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利益(保就業)和職工利益(增收入)之間存在“蹺蹺板”效應,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要找到一個平衡點,而達到這個平衡點最好的辦法就是降低企業和個人的稅負,尤其是降低過高的社保繳費比例。
今年8月,在上海工作的小董原本十分高興,因為公司將她的薪水從之前的2500元加到了3500元,然而拿到工資條的時候,小董卻愣了一下,因為雖然“稅前工資”一欄寫著“3500元”,但后面各項社保金的扣費卻和往常一樣,還是以2500元為基數進行扣除。小董一問財務才知道,原來這是公司“慣例”,社保繳費基數不會隨著工資增長而同步增長,只是停留在 “比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標準稍高一點”的水平。財務還給小董做了“思想工作”:“其實社保多繳點繳交點差不了多少。但是少了這1000元基數,公司總共節省了620元開支,可以更多地把錢加到你的到手工資上,反過來說,少了這1000元基數,你這邊能拿到手的工資也增加了180元。”小董一聽覺得在理,也就沒說什么了。
我國民眾社保稅負明顯過高
其實小董所遭遇的情況在國內民營企業中十分常見。企業不愿提高員工社保繳費基數,而員工對此也沒太大意見,關鍵原因在于無論是企業還是員工,都覺得眼下的社保繳費比例太高了。
在通脹肆虐以及貧富差距日漸拉大的當下,社保繳費比例過高幾乎已經成了全社會的共識。近來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副院長白重恩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的《收入分配,‘蹺蹺板’如何平衡?》一文中再次呼吁國家降低企業和職工的社保資金繳納比例。
白重恩指出,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相當于稅前工資水平的40%,有的地區甚至達到50%,而如果再加上公積金繳費,則總額可能超過60%,如上海的五險一金總繳費比例相當于工資的62%。
我們以一個在上海工作的稅前工資和社保繳費基數均為4000元的工人為例,這邊廂,公司為其支付的實際工資總額高達5760元,那邊廂,他到手的工資卻只有3177元。中間“流失”掉的2583元中,僅有103元是個稅,其他2480元均為社保繳費。顯然,對于中低收入民眾來說,社保費對其收入增長的抑制作用遠遠超過了個稅。如果想要切實降低中低收入民眾的稅負,縮小貧富差距,降低社保繳費比例的實際效果遠遠高于提高個稅起征點。
事實上,在西方國家,社保費用一直是以稅收(社保稅)的名義進行征收的。這是由于給每一個公民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是政府的責任,而政府向民眾籌集資金用于社會保障本身也具有強制性,帶有明顯的稅收特點,這也是我國目前有不少人呼吁推進社保“費改稅”改革的原因所在。而白重恩教授的研究還指出,按照世界銀行最新測算的實際承受稅率,中國的社會保險繳費在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約為“金磚四國”其他三國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歐五國的3 倍,是G7國家的2。8倍,是東亞鄰國和鄰近地區(中國香港和中國臺灣地區)的4。6倍?呻m然我國社保繳費比例數倍于上述發達國家和地區,但老百姓實際享受到的社會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圍卻相差甚遠。“高繳費,低保障”成了老百姓對當前社保體制最大的不滿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