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上虞區特招生和定向生招生辦法
一、體育特招生
(一)推薦學校及名額
推薦學校為體育訓練基地初中學校、少體校,推薦名額為15名,具體分配如下:
田徑項目:少體校、實驗中學、百官中學、城北實驗中學、上虞外國語學校各推薦1—2名,小計5名;
球類項目:少體校、實驗中學、百官中學、上虞外國語學校、城北實驗中學、春暉外國語學校各推薦1—2名,小計5名;
重競技(游泳、皮劃賽艇)項目:少體校、實驗中學、春暉外國語學校、百官中學、城北實驗中學、上虞外國語學校、張杰中學各推薦1—2名,小計5名。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自覺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和守則,操行評定在良好及以上。
2.學籍在本區初中學校的,初三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達到230分及以上;輸送到紹興市及以上運動隊的學生文化成績要符合參加省紹興市運動會準入標準,五項綜合素質測評中的“道德與修養”在P級及以上;
3.體育運動有特長:從5月1日起至4月30日,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或在紹興市體育競賽中獲得個人單項第一名、集體項目前三名主力隊員,或在省級體育競賽中獲得前六名的上虞戶籍應屆初三畢業班學生;
4.有虛心好學的品質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三)體育特招生錄取學校及名額
招生名額共12名,其中:春暉中學、上虞中學各6名(田徑2名、球類2名,重競技(游泳、皮劃賽艇)2名)。
(四)招生錄取辦法
按田徑、球類、重競技(游泳、皮劃賽艇)項目所取得的最優成績進行排列次序(籃球、足球項目需進行術科測試后,排列次序),擇優錄取。如成績相同,則按初三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五)招生程序
學生申請→所在學校初審→學校公示→區體育類特招生專業考核小組審核→局長辦公會議審定。
二、藝術類特招生
(一)推薦學校:全區各初中學校。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操行評定在良好及以上;
2.學習成績良好。初三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總分在480分及以上,五項綜合素質測評達到5P級及以上;
3.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良好,無明顯生理缺陷;
4.藝術特長明顯。初中階段參加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藝術類比賽紹興市個人一等獎獲得者、藝術特長B級測試合格者、藝術特長小B級測試合格者、其他參加當年度藝術類招生考試并上最低術科分數線的考生。
(三)招生學校及名額:招生學校為崧廈中學,名額10名。
(四)招生辦法:第一批錄取:初中階段參加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藝術類比賽紹興市個人一等獎獲得者、藝術特長B級測試合格者和藝術特長小B級測試合格者直接錄取。若符合條件人數超過招生人數則按初三第二學期全區質量調測成績擇優錄取。第二批錄取:其他參加當年度藝術類招生考試并上最低術科分數線的考生,按初三第二學期全區質量調測成績擇優錄取。
(五)招生程序
學生申請→所在學校初審→學校公示→區藝術類特招生專業考核小組審核→局長辦公會議審定。
三、普通類特招生
(一)推薦學校:全區各初中學校。
(二)基本條件:1.熱愛祖國,自覺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守則,操行評定在良好及以上;2.學業成績優秀。以初三第二學期全區質量調測成績為依據(全區第1300名劃定臨界分數線,5月上旬另行通知),五項綜合素質測評等第2A3P及以上。
(三)選備條件:1.競賽成績優良,須在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浙江省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紹興市中學生“語文報杯”現場作文競賽、上虞區初中學生語文現場限時作文競賽和上虞區初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中獲上虞區一等獎、紹興市二等獎及以上;2.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浙江省中小學生電腦制作比賽中獲紹興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及以上;3.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紹興市一等獎或省二等獎及以上(指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包括科技創新作品、科技創新論文和機器人創意);4.上虞區頭腦運動會金拇指獎獲得者;5.藝術特長測試B級及以上等第者。上述選備條件,只需具備一個條件即可。
(四)招生辦法:初中階段參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一等獎獲得者直接錄取。考生最多可填報2個志愿,志愿優先,擇優錄取(以初三第二學期質量調測成績為依據)。普通類特招生推薦表須由考生本人與家長簽名,學校蓋章,上交后不得變動。學校于4月21日前將普通類特招生推薦表和推薦統計表上報各學區辦,各學區辦審核匯總后于4月22日下午5時前送普教科。普通類特招生由各學區辦統一組織考試(初三第二學期質量調測),區教研室負責閱卷。
(五)招生學校及名額:春暉中學45名,上虞中學45名。
(六)招生程序
學生申請→所在學校初審→學校公示→區普通類特招生考核小組審核→局長辦公會議審定。
四、普高類定向生
(一)推薦學校:全區各初中學校(除華維外國語學校外)。
(二)基本條件:定向生必須具備定向初中學校學籍,且在定向初中學校就讀滿三年。
(三)招生學校:春暉中學、上虞中學
(四)招生辦法
1.分配各初中學校定向推薦生名額。根據春暉中學、上虞中學招收的定向生名額按1:1.8比例確定定向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除華維外國語學校外),其中非本校施教區應屆初中畢業生(含擇校生、借讀生、轉學生等)和不符合定向招生基本條件的一律不列入定向招生范圍(區統一錄取的體育特招生、特長生除外)。各初中學校定向推薦生名額為:招生學校定向招生名額&spanide;全區有定向資格的考生數×初中學校有定向資格的考生數×系數1.8 (按四舍五入計算)。具體各校分配名額另發。
2.確定定向考生。根據考生中考成績從高到低,由區教體局確定各初中學校定向推薦生。
3.統籌擇優錄取。根據招生學校定向計劃,在全體定向推薦生中根據考生志愿擇優錄取。錄取最低控制線不低于總成績名次的全區2500位。未被定向錄取的考生,并入統招生候取。
五、工作要求
1.上述各類特招生錄取實施細則與原則由特招生專業考核小組另行制訂,并就各類特招生基本條件、名額、操作程序、錄取實施細則與原則一并向社會公布。
2.堅持自愿原則,被確定的特招生屬免試(中考)直接錄取,不再列入中考錄取。
3.各初中學校要高度重視本次特招生的推薦工作,加強宣傳、熱情指導,鼓勵學生積極申報,按招生程序操作并將特招生條件和推薦學生在校內公示,同時嚴格把關,真正將各類特長生推薦好。
4.有關高中學校要積極主動服務,安排專人負責,做好宣傳指導、報名咨詢、溝通聯系和提供資料信息等工作。
5.特招生錄取工作于5月底結束。定向生與統招生一并錄取,錄取工作于6月底結束。
6.各類專業考核小組名單。
(1)體育類特招生專業考核小組:
組長:厲苗軍
成員:朱伯根 陳苗清 王永芳 呂 杰
(2)藝術類特招生專業考核小組:
組長:倪 力
成員:甘建國 金天鴻 徐建新 李正火
(3)普通類特招生考核小組:
組長:倪 力
成員:李培明 閭劍寶 華土木 金天鴻 徐建新
(4)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韓立新
成員:陳偉芳 葉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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